遇到恶意敲诈,该怎么办?

遇到恶意敲诈,该怎么办?

  1. 只收到律师函,一律不回复,不沟通,装死。
  2. 只收到起诉书,没见到开庭通知,一律不回复,不沟通。
  3. 收到开庭通知就积极应诉,有一半概率对方会庭前主动撤诉。
  4. 对方没有撤诉,就准时去开庭,有一定的概率对方没有出庭,这种属于原告自动撤诉。
  5. 万一判个几百元,要么别理,要么继续上诉,事情会不了了之。
  6. 如果判决金额过大,哈哈,这是不可能的。

法庭上的说辞给大家整理好了。

  1. 原告的证据中自称为图片/文章的著作权利人,其作为法人不是图片的拍摄者,其未提供与原创者之间的许可转让协议等证据,其虽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但该证据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2. 被告无侵权的主观故意,被告在使用涉案作品时,涉案作品未标注版权信息,相关途径并未注明不得转载。

  3. 被告文章为科普教育,并非用于商业用途,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4. 涉案文章已及时删除,未造成严重后果;

  5. 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没有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及侵权获利。

  6. 原告不能证明其是著作权人及虚构高额的维权费用和经济损失,存在明显的恶意诉讼行为。通过公开信息可以了解,原告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涉嫌侵权的小微公司或自然人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居高,原告的此种维权行为值得引起法院的注意。原告涉嫌恶意诉讼,并且浪费国家大量的司法资源,国家法律对滥用诉讼保护著作权的霸主行为应当谨慎对待。

  7. 原告自身在版权保护上未尽到审慎合理注意义务,其并未采取任何版权保护措施,涉案图片/文章可以在网站上被任何人随意下载,使涉案作品处于随时有被侵权的可能,原告在全国范围内提起侵犯著作权的诉讼,企图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天价赔偿”,因此原告自己对版权的保护存在严重的过错,原告具有不正当的目的。